企业能向员工收取押金吗

2025-03-06 21: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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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收取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员工在离职后,公司应当结清员工的工资,如公司不退还押金,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或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答2: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
没有合同只要有工作证或工资表或职工名册或报名表、登记表或考勤记录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词(这些证件在仲裁或诉讼中企业必须主动呈交,否则承担不利后果)等均可作证
如果真要决定仲裁或诉讼就抓紧时间,不要拖得太久
还有劳动关系的确立主要看两点:成为企业成员,提供有偿劳动。但当时你们没有和煤厂签合同否则劳动关系自签订之日起就生效。所以现在也只能拿到抵押财物。

回答3:

什么方面的押金呢,为什么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