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分为A、B、C、D四类,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为A、B、C三类,所有小规模纳税人作为D类纳税人管理。
下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C类纳税人:
(1)暂认定或转认定的尚在考察期内的企业;
(2)连续三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企业,或者一年内零申报、负申报累计达到六次的企业;
(3)增值税负担率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企业(其中,工业低于1.5%,商业零售低于1%,商业批发低于0.5%);
(4)有偷税、骗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
(5)有其他严重税务违法行为的。
但是现在税务局都没有这样的分类了,只要是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就直接批为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