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8年高考制度没有大的改革方案出台。黑龙江省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考生总成绩满分为750分,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数、外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各150分),不分文理科。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政、史、地、理、化、生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成绩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