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并不是一定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撞死人而导致交通肇事罪的话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所有的条件:
1、行为人已经严重违反了交通运输部门的明文规定;
2、行为人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严重、死亡或者是国家的公共财产受到损害;
3、行为人的因为自己的违章行为才导致事故的发生,两者之间存在关联;
造成交通肇事罪的判刑标准
1、行为人造成一名受害者死亡或者三名以上的受害者重伤,并且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话,需要被依法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行为人造成三名以上的受害者死亡,并且在事故中承担山镇同等的责任,需要被依法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行为人造成两名受害者死亡或者五名以上的受害者重伤,并且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话,需要被依法判处3-7年的有期徒刑;
4、行为人造成六名以上的受害者死亡,并且在事故中承担同等的责任,需要被依法判处3-7年的有期徒刑;
5、行为人造成事故发生之后,为了逃避责任离开事故现场,导致受害人因逗郑粗为没有的到及时的治疗而死亡的话,丛虚需要被依法判处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1、交通事故撞死人,如果是主要责任的话,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理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袜宏档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告乱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绝神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我国《刑法》第133条明确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贺销好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可以得知,交通禅铅肇事,只有在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具体达到什么标准才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斗春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达到量刑标准:(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只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就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撞死人并不必然导致交通肇事罪。
需要以下几个判定条件都满足才可以: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则兄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
《内河避碰规则》、《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规则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擅离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违章行驶等。例如,公路违章的有:无证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航运违章的有:船只强行横越,不按避让规章避让,超速抢档,在有碍航行处锚泊或停靠;航空违章的有:违反空中交通管理擅自起飞,偏离飞行航线,无故不与地面联络,等等。上述违章行为的种种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不论哪种形式,只要是违章,就具备构成本罪的条件。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不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歼老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氏盯升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检察院1992年3月23日《关于在厂(矿)区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厂(矿)区机动车作业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应按刑法第113条规定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刑法第114条规定处理;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发生的,应当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由此可见,对于这类案件的认定,关键是要查明它是否发生在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铁路、公路上。
不一定,还看责任分配,甚至还得看是不是只是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