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功能区 是国家和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区域内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功能区,并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所作的分区。
主体功能区是一种空间单元,它基于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因素,用于规划和管理土地开发和利用。不同地区的核心(主体)功能不同,因此其区域类型也会有差异。例如,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等都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的主体功能区。每个地区的核心功能都是由其自身资源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也是更高层级的区域所赋予的。主体功能区的规划和管理需要考虑到各个地区之间的相互分工协作,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