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真凶赵志红已伏法,当年的办案人员应该深究吗?

办案人员抓错好人放任真凶继续作案,"呼格案"谁来承担责任?
2025-03-10 06: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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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认为应当深究,严肃查处那些渎职犯罪,没有充足的直接证据就捉人的工作人员,这些责任应当又审理案件工作人员和有关的行政机关单位担负。受害人杨焕枝称要去洗手间,从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千里香餐馆离去,那天晚上9时15分后被见到因被扼颈室息丧生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卫生间女厕所内。呼格吉勒图于那天晚上二者朋友闫峰吃了晚餐分手了,到过该女厕所,自此回到所在单位叫上闫峰到事发女厕所内,见到杨某某担在吊顶上的情况后,呼格吉勒图与闫峰跑到周边治安岗亭报警。

1996年4月11日,呼格吉勒图作出犯法口供。呼和浩特市派出所新城分副局长冯志明和审理案件工作人员判定,呼格是在女厕对遇难者采用色狼性侵时,用手掐着遇难者的颈部造成其身亡的。呼格吉勒图的妈妈尚爱云收到警察通告,让提前准备行李箱送拘留所。

呼格吉勒图案开庭审判,检方以“流氓罪”和“杀人罪”二项罪行对呼格吉勒图移送起诉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觉得,呼格吉勒图在公共场合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妇女,并扼颈致受害人窒息而死,方式凶残、情节恶劣,应依法严惩。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检察院作出一审决,“被告呼格吉勒图犯杀人罪,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犯流氓罪被判刑期五年。决定死刑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回答2:

当然应该深究他们,如果他们不是办案不力,还会有这些惨案发生吗?如果每一个执法人员都是抱着就算做错了也不会得到惩罚的心态,那这个社会我们还能相信谁。

回答3:

我觉得是应该追究的,因为正是因为他们的工作态度不严谨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所以他们的责任还是要追究的。

回答4:

我觉得这件事情应该由公安部门全权负责吧,因为身为警察就应该尽到警察的义务,这种抓错好人而放任真凶的现象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

回答5:

首先我觉得这种事情真的是让很多人寒的,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呢?还有就是当年办案的人员,我觉得必须得追究,要不然一点警示效果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