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需要对土地的数量、质量、空间分布和利用程度等进行系统分析。前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于普遍缺乏土地质量方面的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多侧重于对数量的分析,对土地质量及空间关系的分析一直是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中的薄弱环节。农用地分等成果提供了省、市、县各等别农用地的空间分布、面积以及各分等单元的自然质量、利用状况、经济属性等数据,这些均可作为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的基础资料,并可以核算出各行政区农用地生产能力及潜力,满足影响农用地利用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分析、农用地数量与质量分析、农用地利用程度与效益分析、农用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分析等方面的分析要求,进而可以归纳出农用地利用特点,指明农用地利用的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规划专题研究提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本节以广东省龙川县耕地为例,分析并比较龙川县耕地自然质量等、利用等和经济等在县、市、省三级行政区域内的现状。
(一)龙川县土地资源利用总体情况
根据 2003 年末龙川县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龙川县土地总面积 307991.97 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 1.7%;全县人口密度 283 人 / 公顷,是全省平均水平的 64%。全县土地资源构成中,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面积分别为 279281.33 公顷、18305.63 公顷和 10405.01 公顷,依次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90.68%、5.94% 和 3.38%(表 8-11)。
表 8-11 龙川县土地资源构成统计表
龙川县土地资源及利用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山地、丘陵面积大,平原少,水域面积较小。龙川县是广东省典型的粤东北山区大县,境内山地、丘陵、平原面积分别为 1.52×105公顷、1.12×105公顷、4.40×104公顷,分别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9.2%、36.5%和14.3%。全县水域面积0.91×104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2.9%,但水资源丰富,全县水资源蕴藏量 4.14×105千瓦,已开发利用水资源 2.2×105千瓦,境内枫树坝电站装机容量 1.6×105千瓦,是广东省第二大水电站。
(2)耕地资源较少,后备存量不足。龙川县耕地面积 3.90×104公顷,仅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12.7%,其中 3.51×104公顷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占耕地面积的 89.9%。据龙川县农业局1998 ~ 2003 年的耕地面积统计数据,全县耕地面积平均每年减少 664.6 亩,而人口平均每年递增 6188 人,2003 年末全县人均耕地面积仅为 0.67 亩,低于同时期的全国人均耕地面积 1.60 亩和全省人均耕地面积 0.70 亩的水平。同时,全县后备耕地资源面积仅有 171.20 公顷。这些都表明龙川县未来建设用地需求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3)土地复种指数高,其中灌溉水稻土壤普遍肥沃,生产力水平高,但全县中低产田面积所占比重较大。龙川县是广东省粤东北地区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县,也是 2006 年国土资源部在广东省设立的 3 个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区之一,全县的光温气候条件优越,土地复种指数高,农业生产标准耕作制度是早稻-晚稻、春花生-秋甘薯,境内灌溉水田生产力水平高。但是,全县山地、丘陵、平原交错分布,不利于现代农业的机械化和规模化发展,据 2003 年龙川县农业局的统计资料显示,全县中低产田面积 1.08×104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的 27.7%。
(二)龙川县耕地资源的质量和空间分布情况
龙川县耕地自然质量等别、利用等别和经济等别成果分别从不同层次对耕地质量进行评价和刻画。广东省农用地分等对土地利用系数和经济系数的计算分县和省两级处理,各县(区)的土地利用系数和经济系数参照《广东省农用地分等与定级估价方案》提供的方法计算(注:具体计算中,要求指定作物分区最高单产和“产量-成本”指数最大值采用当地县域内的最高和最大值);市、省级二级农用地分等成果汇总中,根据各指定作物全省各二级区的最高单产和“产量-成本”指数最大值,在不打破镇级界线的基础上对耕地利用系数和经济系数进行统一调整,以实现逐层平衡(注:耕地利用系数和经济系数分区以耕地利用方式来划分,即水田和旱地),用调整后的两个系数重新计算县级利用等指数和经济等指数,汇总统计并确定最终(地级)市、省两级耕地利用等和经济等。也就是说,广东省县级开展的耕地分等自然质量指数或自然质量等别可以直接在(地级)市、省两级范围内可比,而利用指数(或利用等别)、经济指数(或经济等别)在(地级)市、省两级范围内可比不能直接表现土地利用质量和经济质量的差异,而必须是利用市、省两级调整后的两个系数重新计算县级利用等指数、经济等指数和相对应的利用等别和经济等别,才能较好地实现市、省两级范围内的县级农用地利用水平质量和经济水平质量的比较。
研究区龙川县光温生产潜力指数、指定作物产量比系数见表 8-12,广东省粤北山地丘陵区耕地利用系数、经济系数、指定作物产量比系数和龙川县耕地利用系数、经济系数分别见表8-13、表 8-14。
表 8-12 龙川县指定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和产量比系数表
表 8-13 龙川县和粤北山地丘陵区县、省两级单位耕地利用系数和经济系数等值区表
续表
表 8-14 广东省粤北山地丘陵区指定作物产量比系数表
表 8-15 龙川县农用地分等成果各等别面积百分比统计表
龙川县耕地自然质量等指数值在 2289 ~ 3114 之间,对应等别划分为 5 个等(12 ~ 16 等);利用等指数值在 859 ~ 2430 之间,对应等别划分为 9 个等(5 ~ 13 等);经济等指数值介于289 ~ 1776 之间,对应等别划分为 10 个等(2 ~ 9 等)。结合龙川县耕地分等成果各等别耕地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的百分含量(表 8-15),全县耕地资源质量状况表现为:①耕地自然质量等别主要集中在 13 、14 和 15 等,各等别面积分别占全县耕地面积的 5.2%、39.3% 和 53.6%,而12 与 16 等地面积共占耕地面积的 1.9%。全县自然质量最好的耕地 16 等地主要分布在鹤市、龙母、紫市、车田等镇,最差的 12 等地主要分布在黎咀、回龙和黄石等镇;15 等地主要分布于鹤市、通衢、佗城、紫市、义都、丰稔、附城、车田、赤光、铁场、田心、回龙等镇;13、14 等地主要分布在车田、丰稔、黎咀、龙母、麻布岗、铁场、佗城、紫市、新田等镇。②耕地利用等别主要集中在 8、9、10、11 等,各等别面积分别占全县耕地面积的 8.9%、15.3%、22.4%、38.5%,而其他等别的耕地共占耕地面积的 15.0%。全县利用质量最好的耕地 13 等地主要分布在鹤市、通衢、铁场、龙母、义都、佗城、上坪等镇,最差的 5 等地主要分布在新田镇;9、10、11、12 等地主要分布在鹤市、登云、龙母、通衢、佗城、紫市、义都、黄布等镇;6、7、8 等地主要分布在细坳、田心、贝岭、铁场、回龙等镇。③耕地经济等别主要集中在 6、7、8 等,各等别面积分别占全县耕地面积的 24.1%、20.4%、30.2%。全县经济质量最好的耕地 8、9 等地主要分布在义都、佗城、鹤市、紫市等镇,最差的 2 等地主要分布在铁场、车田、回龙、贝岭、细坳、麻布岗、田心等镇;5、6、7等地主要分布在黎咀、赤光、回龙、车田、新田、龙母、丰稔、附城、细坳、贝岭、麻布岗等镇。
利用农用地分等成果不仅可以实现研究区域内的农用地质量可比,还能将本区分等成果与其他地区进行比较,以获知研究区的农用地质量在更大农业生产区域范围中所处的水平,这对准确定位研究区农业发展在区域农业生产中的地位,调整农业乃至整个产业结构,以及协调和发展较大区域内的大农业,实现区域内的耕地异地占补平衡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龙川县和龙川县所在市(河源市)及广东省的耕地自然质量等,以及以市、省两级调整后的两个系数重新计算的龙川县、河源市和广东省的耕地利用等和经济等见表 8-16,从表中可以看出:①龙川县耕地的自然质量状况在河源地区和广东全省耕地中都处于较高水平,全省自然质量最好的耕地 17等地、18 等地在龙川县内没有分布,它们在河源市(注:无 18 等耕地)和广东省耕地中所共占的比重分别为 8.53%、9.31%;自然质量最差的耕地 6、7、8、9、10、11 等地在龙川县内没有分布,它们在河源地区(注:无 6 ~ 9 等地分布)和全省耕地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 0.52%、4.99%,主要分布在韶关、清远和汕头地区;自然质量较差的耕地 12、13 等地在龙川县、河源地区和全省耕地中所占比重分别为 5.3%、31.8% 和 20.8%。②龙川县耕地的利用等状况在河源地区和广东全省中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全省利用等最好的耕地 13 ~ 15 等地在广东省、河源地区、龙川县(注:无 14、15 等地分布)耕地中所占比重分别为 2.67%、3.29%、0.05%;利用等最差的耕地 3、4 等地在龙川县和河源地区均没有分布,3 ~ 8 等耕地在广东全省、河源地区、龙川县耕地中分别占 37.1%、33.01%、18.32%。与省内耕地相比,河源地区的耕地利用等水平处于全省中等水平,二者各利用等别面积百分比数据之间的线性回归方程拟合度 R2=0.895(注:p<0.01、two-tailed 条件下的相关性检验显著,Pearson 积矩相关系数 r=0.946)。③龙川县耕地的经济等状况在河源地区和广东全省中均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其中全省经济等最高的耕地 10、11 等地在龙川县内没有分布,在河源地区和广东省耕地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仅为 1.23%、0.73%;经济等较高的耕地 7 ~ 9 等地在广东省、河源地区、龙川县耕地中所占比重分别为 27.9%、37.15%、56.22%。
表 8-16 龙川县、河源市和广东省的耕地分等等别的面积百分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