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错误的发票已经寄还给对方了,对方据此开了正确的发票给你,你拿正确的发票认证就可以了,红字发票对方要入账的,当然不会给你。你认证了,如果报表已经抵扣,那这个月冲减该数字,如果没有抵扣,直接扣除该数字
购货方已认证抵扣,则该发票不能退回给销售方,而应该由购货方提出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书。增票不符合作废条件必须申请红字发票通知书: 1. 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 认证通过: 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 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2. 购买方未认证且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 购货方未认证,由销售方填写申请单: 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你应该把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进项税额转出。然后拿新开的增值税发票记账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