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取得的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如属于工程项目的资本性拨款等。非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使用“递延收益”科目,收到时:银行存款 200000 贷:递延收益200000
企业使用并转销时:借:相关费用或资产科目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你单位收入的这笔财政补贴明显应该列入“递延收益”科目,而不应列入“专项应付款”。既然已列入“专项应付款”科目,你单位应该给予调整,如果不调整的话,在支付仓储费时可这样处理:
收到发票时:借:专项应付款150000 贷:营业外收入15000
同时: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或相关资产(根据这笔支出的性质)15000
贷:应付账款 15000
每次付款时分录是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专项应付款200000;
来发票时
借:专项应付款150000
贷:其他应付款150000
每次付款时分录是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时间不长;在同一个年度内;而且要相对应核算(专户核算)
其实现在一般处理是,金额比较小时;收到时,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列支时进入“相关成本费用”就可以;
如果金额较大时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购置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计提折旧时
借:期间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规定:
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投资,贷记本科目。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节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以上会计处理并不会通过递延收益,请查证后在做处理!
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