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第54条第2款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由此可见,高等学校的学生缴纳学费是其接受高等教育必须履行的义务。若学生及其家庭确实存在实际的困难,导致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学费的,在向高校提出申请,经考核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高校应批准其减免申请,减免学费。但是并不是所有学生均能申请,也不是所有申请均能通过。因此,只有经学校考核合格的,才能减免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