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直接写一份辞职书,说明是对方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邮寄给他,从送达时间起就是你辞职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你完全符合条件,所以不用怕,而且没签合同用工,从第二个月起给双倍工资,这个也可以要求。另外还可以要经济补偿金半个月工资,要求补缴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