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民风民俗中的禁忌
衣: 友人或友人亲属丧事,不能穿红的、花的或色彩艳丽的衣裳。 忌把衣服穿在身上缝补。 忌衣服晾干后未摆好就直接穿着。 忌反穿衣。 养蚕时,称“仙”不称“只”。
食: 到渔人之家作客,吃饭时则忌将盘中鱼翻过来。 忌祝寿时用筷子夹断线面。 过年过节蒸糕、发馃时,忌讳孩子或其他人在灶旁指指点点,大声说话或猜测“发”与“不发”。 孕妇忌吃姜、吃蟹、吃兔。 忌将筷子插在饭碗中。 小孩子在吃饭时或开饭前忌以筷子敲碗。
住: 睡前忌不洗脸。 盖厝禁忌:“宫前祠堂后”。 镜子不宜正对着床。 睡床不宜摆放在顶柜、横梁或灯饰之下。
行: 出门时有鸟粪不偏不倚落在头上,那实在是非常倒霉的事。若遭此不幸,必须赶快改运消灾:吃一碗猪脚线面。 外出赏月,小孩子忌用手指月亮,以免耳朵晚上被割。
送礼: 忌以手巾、扇子、剪刀、雨伞赠人。 泉州话“巾”和“根”同音,俗话有“送巾现断根”之说, 丧事完毕后都要送手巾给吊丧者,用意在于让吊丧者与死者“断绝”往来。因此如平时赠人手巾,也是要令人不禁想起不吉利的丧事或断交 之意。 扇子则只在夏季扇凉,一到深秋就弃之不用。泉州话“扇”和“见”偕音,俗话有“送扇,无相见”,所以“扇”禁忌作为礼物的。 剪刀,总是让人想起“一刀两断”、“一剪两断”,在赠予者与受赠者之间不但有断交 之意,更是不能作为礼物。 北方有的地方因“钟”、“终”同音,禁忌送钟。泉州人却反而没有此忌。过去人家结婚时,,还往往把别人送的时钟摆在相当显眼的地方 。 除外;雨伞也是不宜作为 礼物的。泉州话“伞”、“散”同音。
泉州结婚的禁忌 1、 忌于鬼月完婚. 即农历七月.(也忌讳在7月生育) 2、 忌于农历六月完婚, 有半月妻的意思. 3、安床时, 要把床置放正位, 忌与桌子衣橱或任何对象的尖角相对. 4、床位安好后至新婚夜前夕, 准新郎忌一个人独睡新床, 可找一位大生肖及未成年的男童陪睡, 如肖龙者. 5、订婚当天, 不管天气有多热, 所有参加订婚的人, 都不可以煽扇子, 不然会有拆散的意思. 6、订婚之文定喜宴完毕后, 双方都不可以说再见, 不然会有再婚的意思. 7、新娘子结婚当天所穿的衣服礼服忌有袋口, 以免带走娘家财运. 8、新娘子离开娘家时, 哭得越厉害越好. 越哭越发, 不哭不发的意思. 9、结婚当天, 新娘出门时, 姑嫂均要回避, 不能相送. 因为"姑"跟"孤"同音, 而"嫂"跟"扫"同音, 都不吉利. 10、在迎娶途中, 如遇到另一队迎娶车队, 叫"喜冲喜", 会抵消彼此的福份, 所以必需互放鞭炮, 或由双方媒人交换花朵, 以化解之. 11、结婚当天, 任何人都不可以接触到新床, 直到晚上就寝. 新娘当天更不可碰到床边. 12、结婚当天, 新娘子不可躺下, 不然会有一年到晚都病倒床上的意思. 13、因小孩容易哭, 所以小孩应禁入结婚礼堂, 因为在礼堂哭会不吉利. 14、新娘进男家门时, 忌脚踏门槛, 应要跨过去. 15、凡是生肖属"虎"的人或寡妇, 不可观礼及进新房. 16、新娘子小心, 不要踏到新郎鞋, 会有羞夫之意. 17、归宁当天, 新婚夫妇必须于日落前离开娘家回家, 绝对不可留在娘家过夜. 万一有特殊原因不能回家, 夫妻二人要分开睡, 以免冲撞娘家令娘家倒霉. 18、新婚四个月内, 忌参加任何的婚丧喜庆. 19、新婚四个月内, 忌在外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