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时间,如果是2008年以前依据劳动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是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20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法不再续签,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律云050号云律师
可以的。四年有四个月工资的补偿。
其实并非被裁掉,而是正常的合同到期不续签。
因此,只要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况,单位有权不再续签。
由于不续签合同的责任在单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况,应支付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可以的。补偿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