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不好听,想改一下,可是去了派出所不给改,怎么办

2025-04-24 21:10: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首先,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包括修改名字的权利;其次,公民要修改名字时要符合以下规定才能修改:

一、户口本改名字的受理条件

1、出于宗教原因。宗教名与世俗名不符,需要在改换的,在提交申请,出示证明,审查无误后户口本改名字方可以受理。

2、父母再婚等原因需要子女更名。通常,这种原因造成的户口本改名字的情况较多。

父母再婚中,各方的态度影响着再婚婚姻的质量以及子女成长等问题,所以各方应该有一个妥善的态度。

除了再婚外,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等原因造成的户口本改名字情况也属于较容易此类。

3、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

回答2:

这需要到地方民事处写申请,当然有的时候派出所办事员是因为怕麻烦不给你办,也是想要好处费,向所长举报他是个办法(匿名)。

回答3:

改名字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这个有法可依,你可以直接投诉他们!

回答4:

告他,这是你自己的权力,他凭什么?往上面反应,最后胜利的一定是你。

回答5:

每个公民都有一次改名字的权利,因为户口本有曾用名一栏,只要曾用名一栏是空白的就可以改名字。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赋予每个公民姓名权,更改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