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税法上对发票票面折扣的比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要控制好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所以如果你增值税发票上的折扣很低的话,你必须有正当的理由,比如:是因为滞销、接近失效期等正常原因导致产品销价低于进价,属于正常现象,不用补税;但如果是因为打压竞争对手等原因形成的故意低价,则税务机关会按照市场价格核算销售额;或者因为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存货贬值而低于进价销售,则需要将其包含的进项税予以转出,此时均应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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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折扣不能超过主体货物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