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0元是指根据物品完税价格和税率算出来的税款。这个税款算出来后,超过50元的,就要按全部物品的价值征税。
二、1000元是指邮寄渠道个人物品的限值。“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没有超过1000元才纳税的意思。正确理解是,超过限制不允许进出。
三、个人随身携带而非邮寄,限值视是否居民旅客而不同。国内居民限值5000元,就是说携带比邮寄限值要宽松。
举个例子,买台4899的手机,带进来就不用交税(前提是只有这一个境外获得的物品,如果还有其它,如衣服等,要一起计算,总共超过了5000,还是要交),而寄进来,由于手机的固定完税价格是1500元,税率10%,计算出来的税款是150元,超过了50,所以就要按整台手机的价值全额征税。另外,手机的实际价值超过了固定完税价格的3倍,就不能按1500来算,一般是按实际发票价格算,即要交4899*10%=489的税。
上面讲的50元是指进口缴税,下面讲的1000元是出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