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子女年满18周岁后,父亲已经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年满18周岁的子女往往也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因此,父母有能力时,可以继续承担一部分的生活扶助 ,但必须明确这不是父亲的法定义务,这只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至于求学等费用则根本无需承担。
之前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但18周岁以后的抚养费等,在法律上,应当认定为父亲承诺对子女的赠与,这种赠与,在财产交付前,是可以撤销的,且父亲身体一直不好,且没工作,其撤销的理由也是合理的。
本来法定义务是孩子满18周岁~没有收入可以不支付
孩子18岁以后,就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了。
协议不合理不合法,法院不会支持的。
你好,孩子已经满十八周岁了,可以不给。
现实情况已无力支付,且孩子己成年,可不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