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精神病能否辞退?

2025-02-25 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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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隐瞒精神病史入职的,属于欺诈,合同无效,单位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入职后患有精神疾病,经过治疗已经痊愈。但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入职后患有难以治愈的精神疾病的,单位不得解聘。

3、第1种情形解聘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第2种情形下解聘的,单位应提前30天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引用时间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