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可以是一个人吗?
2025-04-24 18:35:0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但一个人不合法。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第二十条 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案一庭制。
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第二十一条 仲裁庭的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负责人或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另两名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或由当事人各选一名,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回答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可以:
 1、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后,经审查可以受理并适用简易程序的,仲裁委员会应立即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仲裁通知书。被申请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明文件,也可提出反请求。
  2、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审理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指定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委员会主任应立即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
  3、仲裁庭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即可以决定书面审理,也可以决定开庭审理。如果仲裁庭决定开庭审理,仲裁庭只开庭一次。确有必要时,仲裁庭可以决定再次开庭。
  4、仲裁庭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仲裁裁决书。

回答3:

可以的 ,没问题。

回答4:

仲裁委员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做事因此肯定是单数,一个人决定就叫独裁了不能叫委员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