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要给子女,房子只办公证手续未办过户手续,这个房子仍是老人名的,公证手续只是对老人将房子给子女这个协议有法律效率。
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律师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这方面的诉讼必将大量增加。而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
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扩展资料: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公证
老人的要给子女,房子只办公证手续未办过户手续,这个房子仍是老人名的,公证手续只是对老人将房子给子女这个协议有法律效率,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的,没有房屋的产权证就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公证后必须要带公证书产权证到房管部门办产权过户手续,办好产权证后法律就生效了。
既然是进行了法律公证,当然是有效的,等老人百年之后,就按公证房产的所属进行分配过户。
公证的意义在于,继承开始后,房产过户就变得简单容易一些。
房子没有产权证,不存在过户的问题,公证也就失去了最主要的意义。
公证还有另外的意义,就是如果将来有人质疑遗嘱的效力的时候,公证书作为一份证据,将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既然没法公证,那就不公证了。但遗嘱一定得写清楚,程序也要合法。
如果老人还有其他的子女,以后有回来争遗产的可能性,那:如果老人能自己写字,就让老人自书遗嘱。为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录音录像;如果老人不能写字,那就让老人口述,找人代书,再找两个不相干的人做见证人。同时录音录像。如果老人其他子女愿意在遗嘱上签字,那就更完美了。
如果老人无其他子女,以上可以直接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