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第2 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第3 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 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 条规定:“税法第2 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 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 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 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适用税率如下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2 超过15000 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3 超过30000 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4 超过60000 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6 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该怎么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