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这种类型是不是就是私营企业?

2025-05-05 13: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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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是属于私营企业的一种。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都属于私营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定义: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另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自然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问题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工商个字〔1994〕第325号)第六条规定:“凡由自然人为主申请,自然人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1%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适用上述规定(按照私营企业管理)。”

扩展资料:

私营企业类型:

1,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2,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营企业

回答2:

自然人的投资或持有是指个人的投资或对企业多数股份的控制,而不是对公司的控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两种:第一种是所有股东都是自然人,也就是说所有股东都是由人投资,没有公司投资,属于民营企业。第二种是股东既有自然人又有法人,也就是说,有些股东还拥有公司来投资,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的性质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从事纳税、承担民事责任等活动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两个以上五十名以下的股东共同设立,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将其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股东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应当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对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收购所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回答3: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回答4: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都属于私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