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给别人未到期想收回怎么办?

2025-03-10 09: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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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出租人违约在前,要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合理,是否获得法院支持,要看租房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而衡量。一般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太高难获法律支持。
二:双方谁起诉都可以,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出租人拒不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又不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租房人可以起诉。
三:租房人主张出租人履行租赁合同,胜诉后,出租人拒不配合继续租房事宜的,租房人可向法院给予执行。
租房人不愿再租赁,主张出租人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的,出租人拒不配合转移自己的设备和物品的,可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监督责令出租人给予配合。

回答2:

1、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租户。
2、退还租户未住期间应付的租金。
3、如果提前收回房屋对租户造成了实际损失应当赔偿,并其房屋租赁未到期想要收回实违约行为。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回答3:

承租人转租,违反条款在先,可以要求赔偿或提前解除租约。我认为是你的胜诉概率大。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看一看你们当初在租房协议,特别是关于违约处置条款是如何约定的。你先不要说你要回收,先处理对方违规出租别人的事情,也许收回房屋顺理成章。

回答4:

赔偿违约金就可以收回来。报警就行了,我是房东你不是我的租客,进入我的房,就是善闯私人住宅。

回答5:

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建议房主和承租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由房主由房主一方对承租房进行一些经济补偿或房租减免等,并适当宽限承租方腾房的时间,以便承租方足够的时间来找到住房。
但如果协商无效的话,承租方可以通过租房时的协议、缴纳房租等证据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