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享受双重赔偿。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在这里第三人指的是交通肇事方。如果已经获得第三方的赔偿,那么不能再次享受工伤待遇。 比如说:通事故受伤已经享受了车辆保险的赔付,就不可以再享受个人医疗保险。
可以的,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获得,二者没有冲突的。
各省市工伤保险政策有差异,建议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工伤赔付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