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观点:
第一,创新是生产过程中内生的。
第二,创新是一种“革命性”变化。
第三,创新同时意味着毁灭。
第四,创新必须能够创造出新的价值。
第五,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本质规定。
第六,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
熊彼特指出,每个长周期包括六个中周期,每个中周期包括三个短周期。短周期约为40个月,中周期约为9—10年,长周期为48-60年。他以重大的创新为标志划分。
根据创新浪潮的起伏,熊彼特把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分为三个长波:1)1787—1842年是产业革命发生和发展时期;2)1842—1897年为蒸汽和钢铁时代;3)1898年以后为电气、化学和汽车工业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