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7天通知存款计息为什么不准确

2025-02-23 0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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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常规,存入银行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如果提前支取,其利息按活期存款计结;活期存款采用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建设银行于2005年9月19日发出的《关于调整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的公告》第六条阐明:个人和单位活期存款采用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整存整取定期存款采用逐笔计息法按年(月)数计算利息。然而,对于“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这种储蓄变更情况下的利息计算,建设银行实际上在越轨操作:利率比照活期存款,而存期仍然以定期存款的按年(月)数计算。按月计算是指存期满30天按一个月的利息计算,满60天按两个月的利息计算,以此类推。举三例说明。
  例一2006年11月11日存入110000元定期(一年)存款,2007年6月1日提前支取,年利率(按银行当日挂牌的活期存款年利率)0.72%,利息税率20%。建设银行的计算结果(据该行提供的利息清单):
  利 息 440.00元
  税 率 20%
  应税利息 440.00元
  代扣税金 88.00元
  税后利息 352.00元
  这项操作,建行少计2天利息
  例二2006年 1月17日存入57000元定期(三年)存款,2007年11月18日提前支取,取款当日银行挂牌的活期存款年利率为0.81%,利息税率在2007年8月15日以前为20%,此后按5%计税。建行计算结果(据该行提供的利息清单):
  当期利息 847.73元
  代扣税金 151.66元
  税后利息 696.07元
  这项操作,建行共计少算9天利息(其中调税前有7天未计)。
  例三2008年2月12日存入50000元定期(一年)存款,8月17日提前支取,年利率(按银行当日挂牌的活期存款年利率)0.72%,利息税率5%。建行计算结果(据利息清单):
  应税利息 185.00元
  代扣税金 9.25元
  税后利息 175.75元
  建行少计2天利息。

  定期存款因提前支取而出现的这种差错,于2007年6月1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建设银行首次被一储户发觉,经多方交涉之后,当地建行补付了少计的利息。问及缘由,有关人员答曰“电脑系统有问题,分行无权解决”。7月16日,该储户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映,当时建行借故不答,之后也未反馈。进入中国建设银行网站留言,无回应。
  让人纳闷的是,去年利息税调整之后,银行能够及时更改电脑计息程序,而这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存款计息程序之变更为何这么难?据了解,在这项业务上出现差错的,全国几大银行中惟有建设银行一家;这种差错产生的根源是建设银行采用的活期存款计算器程序与众不同。自去年6月1日至今年8月17日,一年多时间内,中国建设银行对自己的差错不闻不问、悬而不决,不能不让人怀疑是有意不改。
  “群众利益无小事!”希望建设银行尽快纠错!

回答2:

建设银行7天通知存款计息,为满7天就按建设银行7天通知存款计息,从上次发生业务到下一次发生业务时不满7天一律按活期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