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轿车与对方摩托车相撞,对方人员受伤,两车受损,对方的主要责任,我方付次责,我已经垫付医药费1W,

2025-03-04 20:06:1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现在对方还要叫我垫,我真的不想垫了,可否。可以。不过再垫1万内还是可以的,因为责任书已下,你次责。

还有以后保险公司是怎么理赔的?

交强险分有责和无责,你次责就是有责,
那么,死亡伤残赔110000,医药费10000,财产2000。在以上范围内全赔对方。

也就是你出了10000正好是交强险的赔范围。

超出10000的按责来赔,你次责,(50000-10000交强险)*30%=12000元。所以你再出10000无所为。 如果你保了商业三责这12000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范围里赔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