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出的工伤,出院之后没有工伤待遇,鉴定结果为6级,但是老板要求从新鉴定,我要求待遇,我该怎么办?急

2025-05-01 16: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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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既然已经有工伤鉴定,就应当享受6级待遇。
2、如果公司不让享受待遇,可以与老板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3、6级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2:

工伤三年,工伤认定书与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是否已经生效?如果已经生效,超过一年的话,就已经过了仲裁时效。如果还没有,建议立即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此外,在合理期限内,你老板有提出重新鉴定的权利。如果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是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回答3:

你好!首先不知道你们是什么时候收到鉴定结论书的?如果老板在拿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算15天之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的话;是法律允许的,你也必须配合再次鉴定,以第二次鉴定为最终结论;然后根据相关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要求赔偿;否则单位可以不予赔偿。
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第一次鉴定结论,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你个人;如果不服均必须在收到第一次鉴定结论书之日起算15天之内可以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如果你老板超过15天后再要求重新鉴定的话,相关部门不会受理的。你可以按照6级伤残标准要求赔偿,并可以要求赔偿受伤后“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最长12个月)标准为原工资数额不变。
本人建议你如果公司规模不大的话尽量和老板私了,免得到时赢了官司,精力、时间耗尽,最后执行不到钱;如果公司规模可以、有钱的话,要抓紧去申请仲裁,否则时间拖得越长对你越不利。 祝你好运!(专业回答)

回答4:

如果单位不依法赔偿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答5:

1、进行工伤认定,再拖下去你就会丧失诉权
2、工伤认定结果后,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仲裁不要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