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个人借款,以股东个人的财产负责偿还,债权人可以申请查封股东所持有的独资公司的股权,一般不能直接查封公司的财产。如果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债权人一并连同公司也起诉的话,可以申请查封公司的财产。
法律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个人投资的企业,也称独资企业,而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者对企业的债务是负无限责任的,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企业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而股东以个人名义借款,是属于个人欠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查封股东所持有的独资公司的股权,一般不能直接查封公司的财产。但是如果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债权人一并连同公司也起诉的话,可以申请查封公司的财产。所以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能表明该一人公司的财产与该股东的财产出现混同,那么债权人在起诉的时候可以将该独资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该独资企业对股东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股东个人借款,以股东个人的财产负责偿还,债权人可以申请查封股东所持有的独资公司的股权,一般不能直接查封公司的财产。
如果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债权人一并连同公司也起诉的话,可以申请查封公司的财产。
你的问题有些奇怪,请补充清楚。
个人独资企业,就是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此,股东就是投资人自己一个人。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是不同的。
个人独资企业更多的类似于个体工商户,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自己向自己借款,并不违法,不应该查封公司财产。
退一步讲,即便是有限公司,以股东借款的方式抽逃出资,顶多也就是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只有在公司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时候,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才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查封财产,强制执行。
对于一人公司(也就是仅有一个股东的公司),法律规定是相对严格的。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能表明该一人公司的财产与该股东的财产出现混同,那么债权人在起诉该一人公司的时候可以将该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