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起诉又没有到庭只能按照撤诉处理,这既浪费了时间,还收你一半的诉讼费,这是失误。
2、诉权是你的,现在你想起诉是可以的,只要你有他的明确地址及联系方式你就可以起诉。
3、如果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就缺席开庭。
4、至于对方是申请了仲裁,这是不可能的,仲裁庭也不会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故离婚案件是不能由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只能由法院处理,所以您无需理会对方如何说,可以直接到法院再次起诉对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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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存在仲裁的问题。离婚要么协商解决,要么诉讼解决。
至于你撤诉,你可以重新起诉,找到对方,法院将依法发出公告的,然后缺席审理,并作出是否准许你们离婚的判决。
在中国离婚只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无仲裁一说,第一次起诉离婚,你未到庭,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撤诉后你可再次起诉离婚,如果第一次起诉判不离,可于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
不要理他,继续起诉
就是法律仲裁!就是无需开庭直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