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对到的内容一项项的填,用手拿笔一个字一个字的填,或直接在电脑上打出来嘛
(一)由申报企业经县农业、财政部门向所在地设区市农业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并按
照申报项目内容填报相应表格(附件1-4),按照下列序号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介绍。包括近两年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带动农户情况,总结创新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带动农户总数、户均增加收入、建设生产基地、创建农业品牌、延伸产业链、开展科技创新研发,开拓市场,以及促进自身做大做强等情况。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证书复印件。
3、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企业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与监测和认定评审提供的材料一致。
4、贷款银行出具的2013年1月1日-9月30日的企业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及利息缴付凭证复印件。并填写《龙头企业贷款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龙头企业贷款明细表》(附件2)表格。
5、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
6、县级农业部门开具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关系证明,以及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经纪人等农产品购销、订单农业、入股、利润返还的合同、协议等。
(二)市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含省管县)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提出申报意见,并按照项目资金申请表格式对申报项目汇总后,联合行文分别报送省农业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厅产业化处和省财政厅农业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yhzyyy@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2014年省级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必须通过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软件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库软件内网地址:http://xmk.sn.mof(各级财政用户),http://200.1.1.78(省级部门用户),http://10.77.1.48(市县部门用户);外网地址:http://xmk.sf.gov.cn(各级项目申报用户)。
附件: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