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现在在文件字号中带“字”字的,有这样几种情形:几个部门联合发文,如财政部、电力工业部文件:(81)电财字第56号某部门的下属部门发文,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财政部(86)财税字第103号某部门用来区别文件的类别,如四川省财政厅[川财基(1999)09号] 是关于证券基金方面的文件;发字带有广发性;不带发字则有点只在政府间来往文的意思;办是指政府具体部门发文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