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7月1日起郑州市交警支队将正式启动全国统一的交通违法处理电脑系统:凡郑州市区的机动车驾车人在外地(省内外)交通违章,在郑州也可以查询和处理(交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您:在省内外的交通违法处理,必须是非现场执罚性质的。例如:被测到车辆超速、闯信号被“电子眼”拍照等,不包括交警现场执罚开具的单子。
在郑州市处理异地交通违法行为,还必须是违法当事人对在异地的交通违法事实认可,没有异议,并自愿在郑州市接受处罚,处理时须出示行车证原件,在需要填写的处罚决定书上签注“无异议”或“自愿接受异地违法处罚”的内容。
若违法当事人(车主)对违法事实有异议,仍只能到违法地提出复议申请,郑州市交警部门不受理、事实上也无法受理复议申请。
这项异地交通违法的查询处理业务,在郑州市区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进行,郑州市市属各郊县(市)、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也可办理此项业务。
你的车是郑州的车吗?
你说的不太明白
异地违章如果是当场被处罚的,直接去当地银行交罚款;如果是被摄像头拍到的,异地警方会将信息转到你本地警方的,只需在本地处理就可以的。
仅供参考
目前还没有开通,只能通过邮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