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机器:应该由零件组成,能运转、进行能量转换,产生有用功的装置。属于生产工具,能够提高生产率减轻劳动强度。因此按照上述解释自行车应属于机器范畴;相反电视机就不属于机器,应属于家用电器设备。
自行车应该不是机器,机器是人为制造的实体组合,有确定的相对运动,能传递能量物料信息,自行车不满足第二点,故不认为是机器。
机器是由零部件组装成的装置,可以运转,用来代替人的劳动、作能量变换或产生有用功.个人认为自行车和电视机都属于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