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宁夏同心县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2025-05-06 05: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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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网上报名 

1.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秋季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月24日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本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开网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7:00-24:00,其余时间所有功能关闭。

3.网报入口

(1)国考:参加国考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成绩在有效期的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后,在注册、申报(上传照片规格:近期免冠jpg格式,像素为114×156,大小19K以内)。

(2)师范类申请直接认定: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后,在注册、申报(上传照片规格:近期免冠jpg格式,像素为114×156,大小19K以内)。

4.认定机构: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持有效居住证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持有效居住证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1.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0月22日-10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内)

确认地点:同心县教育局人事管理岗位

申请人应按要求携带申请材料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对未按要求携带申请材料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定。

2.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需提供的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须为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并打印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面打印,不需要再另贴照片。申请表承诺书页申请人签字栏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手工填写自己的姓名,并填写时间)。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①在同心县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和根据国家政策在同心县服务且正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等申请人由现工作单位填写鉴定意见;

②在企业就业的申请人由现工作单位填写鉴定意见;

③未参加工作申请人(含尚未参加工作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鉴定意见;

④持同心县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在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鉴定意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1份,竖版,身份证正、反面印于同一面)。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1份)。

(5)学历证明。

①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1份)。

②持2000年以前(含2000年)的所有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获得认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A4)。不能通过网上查询的学历,可申请办理书面认证。

③持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的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获得认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A4)。

④持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需经学信网获得认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A4);其中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新生录取名册可在当年就读学校招生部门档案中复印后盖章,不可以录取通知书代替)。

⑤持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A4)(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search.cscse.edu.cn )。

⑦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

⑧在读研究生除提供本科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在读研究生证明》(详见附件5)及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原件。

⑨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秋季申请认定的提供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1份)。[page]

(6)户籍证明。

①户籍申请人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竖向复印,将有户籍所在派出所公章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至A4纸同一面);

②持同心县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竖向复印,将有效居住证封面、发证机关公章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至A4纸同一面);

③人事关系在同心县相关机关、事业单位,但户籍不在同心县的申请人,以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录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替代户籍证明;

④户籍不在同心县但在同心县的企业就业的申请人,用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的台账替代户籍证明;

⑤申请人属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等根据国家政策在同心县服务的,且正在服务期,可在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也可以在服务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在同心县服务地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用签约手续的复印件或现服务单位开据的就业证明替代户籍证明;

(7)国考申请人需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A4打印,彩色黑白均可)。

(8)《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后领取体检表,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持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到指定医院,自费挂号进行教师资格体检(体检时间在现场确认后安排)。

在体检表中须如实填写既往病史项目,如有隐瞒,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只对当次认定有效。

已经在宁夏某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后,在现场确认时发现报错认定机构,更改认定机构后,接收该申请人认定信息的认定机构需承认申请人在前一认定机构指定医院的体检结论,如有体检项目的差别,只需在当前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补检未体检项即可。

在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不予承认,在跨省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不予承认。

(9)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以上资料必须装在标准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必须粘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6、附件7)。

档案袋内除第1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一览表》提交个人材料项收取资料栏第2-6项(师范类)、第2-7项(国考)按序在左上角用订书针装订一针成册,7(8)项《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不装订,放置于装订项下面即可。

仅供核对的相关证件原件不得装订,在现场确认后由申请人带回。

材料完整,装订整理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暂不受理,待所有资料整理齐备后,再予以受理(在规定受理时间内)。

(三)认定结果公示及证书发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所有申请资料(包括体检结果)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http://www.nxtx.gov.cn/)发布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秋季认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于2018年11月底前打印完毕,具体发放时间可咨询同心县教育局,电话:8022366

现场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同心县教育局人事管理岗位领取《教师资格证》和相关资料,申领人核对领取证书及资料袋内资料无误后,必须签字方可离开。(资料袋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委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委托书(详见附件8)、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持毕业证原件)到认定机构领取,认定机构必须让被委托人签字,签字完成后,领取物一旦遗失,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