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一年多老板无故骂我又安排人监督赶我走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2025-05-02 10: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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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签劳动合同也属于有劳动关系的,如果无故开除人可以得到赔偿的,你可以去一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辞退的话,则属于违法行为,此时需要向劳动者作出赔偿,也就是支付赔偿金。要注意,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不同,此时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而经济补偿金则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一般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也就意味着无故辞退劳动者的赔偿金最多也就是24个月的本人工资。

回答2:

精神损失费没有,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不过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工资,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还有让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回答3:

没签劳动合同一年多。老板无故赶你走,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第一。老板一年多没给你签劳动合同,本身就违反劳动法了。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对他进行处罚。
第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老板赔偿你的双倍工资。以及你的加班费。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回答4:

你怎么计算你的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