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层面来说老师体罚学生可以吗?为什么?

2025-03-13 1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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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提议对学生适当体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可是,这实际上只适用于绝大多数学生,并不适用于某些品质差的学生。

大家我们都知道,体罚和变向体罚全是不允许的。体罚就是指老师以粗暴的办法和别的强制的方式立即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个人行为,而变向体罚是间接性的运用不直接接触人体的方式 使学生的身心健康遭受影响的个人行为。不论是体罚或变向体罚在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里都是严谨严禁的。

略微懂点教育教学理论的人都了解,学生是“会动”的人,他会“有挑选”地接受教师传送给他的信息内容。社会现状、家庭氛围对她们的蜕变都是会造成很大的危害,一旦他所接受的并不是院校施予他的危害,便是一个挺大的不便。也就是说,把学生文化教育好,是社会发展、家中、院校三层面的义务。怎能都推荐给院校,推给老师呢。

可是,体罚即是有危害性的个人行为,当然得有一个度的规定,也有个动因规定警示。在小朋友慢慢成长,慢慢具备了解是是非非好赖的工作能力专时,说动性的教学和影响性的教育是方位和最后方式,而体罚做为适度的辅助方式而应逐渐撤销。老师体罚学生无非便是期待学生警觉而不会再做错事。但做到目地的方式 有很多种多样,体罚是当中最不应该属的选择项。我觉得ok让学生清洁卫生,做一件有利于班集体与同学的事,写反省这些。体罚还可以个性化性,不一定是肉身的处罚,并且体罚学生时不应该含有藐视、不重视和迫害的成份。

教育培训离不了教育惩戒。老师对学生的课堂教学不单单是教给专业知识,反而是从始至终都随着课程管理的教育过程,老师对学生在课堂上的体现必须一个奖优罚懒的激励制度。深思熟虑,积极主动回答的给与夸奖;“身在曹营心在汉”的走神者就需要给与指责;而针对故意搅乱课堂教学的“小屁孩”则必须一定的惩罚。仅有如此奖罚分明才可以保持日常教学秩序,推动学生认真学习而不是懒惰调皮。

回答2:

老师不可以体罚学生 ,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3:

老师体罚学生是不可以的;因为这是违反了教育法,教育法规定老师不可以体罚或者是变相体罚学生。

回答4:

我认为不可以,如果是较轻的体罚,我认为还是能接受的,如果是那种打骂这样侮辱学生人格,会给学生造成心灵上的创伤,使他成为一辈子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