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
中国 德国均是《伯尼尔公约》成员国,根据该条约规定,保护的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五十年内。因此中国出版社可以不经许可出版他的作品。
不能出口到德国,这会侵犯德国本土的著作权法,国内法优于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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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有地域性,根据最新著作权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因此,如果你说的德国的作品不符合上述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是不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可以出版,不需要任何许可。
如果出版后到德国发行是不可以的,那样会侵犯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