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资料:
1、有上海居住证(非临时居住证)的朋友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居住证复印件(需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没有居住证但连续缴纳一年社保的朋友需要提供: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原件复印件、身份证。
3、2寸淡底色彩照2张。
4、现金: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100元,签证一次20元。
步骤:
1、网上预约
办理港澳通行证,可以先在上海出入境管理平台(http://crj.police.sh.cn)上填写申请:选择你要办理的证件类型,然后填写个人的基本资料。选择预约办理时间,可以选择周六办理。
2、现场申请
办证材料
1、现场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一年内已采集或办理港澳、赴台单独签注的,可免);
2、自助填表机上打印申请表,表上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交本人户口簿);
4、本人《上海市居住证》。
5、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单独签注除外);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一方陪同申请,提交监护证明(出生证明等)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
6、16周岁以下申请人办证,若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交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7、失效重新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仅办理赴港澳签注的,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注意事项:
1、请您按照预约的办证地点、办证时间、办证材料和办理流程前往预约的办证点办理相关业务。
2、如未按照办证地点、办证时间,或者逾期超过1个时段前来办证的,需按正常流程排队办理,但仍可享受缩短办证日期的便利,有效日期为网上预约通过之日起两周。
扩展资料:
2017年8月1日以后经所有口岸去香港、澳门的团队游的港澳通行证,已经不再经旅行社团签过关,团队旅游签也可直接过关。
2018年9月1日起,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
新办
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张,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请)。但均不含邮递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节假日。
【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8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15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30元。
续签
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少数城市可以邮寄续签,如江苏连云港市)。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费用】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30元。
办理地点
办理点详见:本市公安出入境接待窗口一览表
办理时间
详见各公安分局出入境办事大厅对外公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出入境事项的申请审批
外地人在上海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的资料:
1、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
2、在沪就业并最近一年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外省市人员。
3、在沪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人员。
4、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办理个人旅游签注除外)。
三、符合上述第一条第1项的外省市人员,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其他外省市人员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向其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办证申请。
扩展资料:
外地人在上海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注意事项:
1、“网上约”申办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在上海各出入境接待窗口办理。预约成功后,申请人应在接待大厅智能填表机上免费打印申请表。
2、通过“网上约”办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可以享受办证时限的优惠(20个自然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
3、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且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选择派出所办证点。
参考资料:外地人港澳通行证-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
上海暂住证不可以办理港澳通行证,2016年实行居住证办理以后上海是取消暂住证办理的。公民若需要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是要求提供当地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才可以异地申请办理的,建议公民及时带上资料申请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十三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非上海户籍的公民需要在当地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要求在当地居住满半年以上而且办理居住证以后带上以下资料到当地出入境部门申请办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港澳通行证照片
3,当地有效居住证
4,其他当地需要提供的资料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
二、申请手续
(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外省市居民如果是上海市户籍居民的配偶,可以在上海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这些资料都可以在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网站上找到。
下列人员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1、本市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及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申请须提交下列材料:
(1)贴有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申请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居民的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可以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与本市居民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出生证等);
(5)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详见相关签注的告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