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和国务院什么关系,对货币政策独立性有何影响?

2024-11-30 05: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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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的职能部门之一,受国务院领导。《中国人民银行法》第7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央行具有独立性,即法律赋予央行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体系中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进行金融监管与调控的自主权,以及为确保自主权的有效行使而采取的相关法律措施。其独立性包括三个方面:①央行享有独立货币发行权;②央行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③独立监督、监测金融市场。其中第二条关于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为调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服务的。在制定货币政策的过程中应当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不受来自任何机构、个人的干涉。在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央行与政府发生不同意见时,政府应当充分尊重中央银行的经验和意见,避免出现政府行为对央行业务、职责干预过多的现象。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尽量配合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以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法》第5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此规定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银行政策方面具有很大的自主权。依照法律这一规定,中央银行虽然没有在有关货币政策重大事宜方面的完全自主权,重大事项要经国务院批准,但是对其他一般事项有决定和执行权。(这仅限本人总结的一点心得,希望能帮你解决疑惑)

回答2:

人民银行是国务院下属的部委之一。从法规上说人民银行对货币政策有决策的独立性,但实际上在中国央行并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独立性,货币政策要为经济增长服务,而国务院要负责经济增长,所以。。。。,这也是中国通货膨胀波动较大的一个重要因素。

回答3:

人民银行是率属于国务院的部委,相当于一个部吧,制定货币政策,是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之一

回答4:

国务院领导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