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因为合同是需要拿去房管局备案后才最终完成的。整个流程基本是:银行初步审批——拿去房管局备案————放款——通知客户拿合同。如果合同给你了,就无法进行备案和放款啊。没问题的,你自己在签合同的时候不是设置了一个密码吗?那是网上电子版本的合同的密码,你可以自己查询合同的去向的了。
不合法,但是一般都是这样操作的。开发商的理由是让客户少跑两次(因为以后还要去拿贷款合同)
如果你现在需要购房合同,直接找开发商要就是了。无非就是以后贷款审批下来了以后再去跑一趟而已。
不是什么大问题。
希望能够帮到您!
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商业理财知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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