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失业保险金申领基本条件:1,非本人意愿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3,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这三个可以说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硬杠杠,其他的条款大多具备弹性。其中第一条,目前唯一是被强制认可本人意愿失业的就是主动辞职,其他情况下大多可以办理非主动失业。因此双方协商一致,只要条款不写明是辞职,就可以申领。
但注意,后两个时间条件必须满足。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这个是可以办理的,只要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的都是可以的,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