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 2月22日 已经申税,没有过户,谁怎么算

2025-04-07 07: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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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财政部2016年2月19日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实际操作中,对已办理房产证、或者房管部门已经受理的,还是适用原政策;虽已纳税,还没有去办过房产证,而且房管部门还没有受理的,可以办理退税。
  也就是说,只要你还没有去房管部门递交资料申请办理产权证,就可以按新政执行。千万不要去房管部门了,先到税局申请办理退税,然后再办产权证。

回答2:

22号之前按元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