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所欠债务是因为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和同意,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未经过双方同意,并且所举债也并未使用到夫妻生活和家庭支出,则由举债人负责偿还。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主要看当时的债务是不是
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
如果不是
就没有你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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