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位教师可以放高利贷吗

2025-04-26 17: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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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然可以,不过最好不是当一种职业,或者以此为主业。
说起高利贷,老百姓一般想到旧社会的驴打滚式的高利息借贷,穷人永远还不起本钱(本金)因为利息往往高的被形容为脖子比头还粗。最高人民法院出过一个关于审理民间借贷问题的司法解释里面有一条就是: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即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得不到支持,即超过部分无效。在这里我们也可以认为,除正规金融机构可以在基准利率上下浮动外,其它的民商事借款都应当视为高利贷,关键是你放款的利息是多少,只要不超过规定年利率就合法的,超过的就不合法。
既然叫民间借贷,那就不是像我们从银行里贷款那样,因为从名称上就不同,从银行里那叫贷款,合同叫借款合同,适用《合同法》.而民间借贷是适用民法通则和上面的那个解释 (此解释好像近两年有修正),不是职业,一般公民都可以借给别人使用,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利息的。
但我个人认为,教师的主要任务是:传道、授业、解惑。教学压力这么大,有时间放贷吗? 如果有充足 的时间,可以做做玩玩,不要太花费精力就是了。祝你学教好,同时发大财.
以上为个人浅薄见解。

另附该司法解释的部分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

26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外,如果教师法或其它行政法规如有其它关于教师放贷的规定,要按照其规定执行,不好意思,那方面我不太了解,你再救助大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