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叶。
明中叶,在苏州、杭州的丝织业,广东佛山的冶铁、锻铁业中,已见多少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作坊。到清中叶,继续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有:江南一些地区的丝织业,陕西南部的冶铁、锻铁和木材采伐业,云南的铜矿业,山东博山和北京西部的煤矿业,四川的井盐业,山西河东的池盐业,江西景德镇和广东石湾的制瓷业,一些地方的制茶、制烟、蔗糖、榨油等农产品加工业,一些地方的染坊、踹坊、纸坊和木版印刷业,上海的沙船运输业等,共约20个行业。
手工业中资本主义萌芽的主要形式是工场手工业。最具规模的是四川的井盐业。该业在宋代卓筒井基础上,改革凿井、造井、汲卤技术,创造管道运输系统,利用天然气作能源,达到传统手工业可能有的技术水平。一套井灶约雇有固定工人 100人。富荣盐场的王三畏堂有固定工1200余人,李四友堂三大灶有固定工 500余人,大约是当时最大的工场手工业了。云南铜矿虽规模颇大,但采硐尖分包制度,在一个资本指挥下的工人并不多。煤窑亦然。其他矿多露天挖掘,史料常记百千以至万人,大约多是商人资本支配下的个体生产者或农民,非工资劳动者。若冶铁业,一个大炉所需固定工不过50人。制造业的工场手工业一般规模不大,多者不过二三十人。又史料所记常将业主及家属劳动包括在内,故不足10人者尚难确定其资本主义性质。萌芽中的工场手工业,场内分工不发达。有的工序虽多,但常一人兼作。有的则场外分工甚细,各户互相协作,工场手工业内部却没有什么分工。
在农产品加工业中,常见有商人雇工生产,与工场手工业相仿,但其经营资本尚未从商业资本中独立出来。陕西南部的圆木厂、枋板厂规模较大,但亦属木商附设的加工厂,非独立经营。
包买商形式仅在清代的丝织业中见到,规模颇大。其余如制钉、制针和烧釉上彩的红炉业中也有一些,但只是锻铁、制瓷业中工场手工业的附属物。
农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有富裕农民或富裕佃农雇工经营商品性生产、地主雇工经营商品性生产和商人租地经营农业三种形式,其中以佃农雇工经营的事例较多。雇工(折合长工)一般只三四人,多的达10人左右。地主有雇工数十人者,但其中多系供贵族大家庭消费用的庄田,非商品性生产。
以明中叶即15世纪来说,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时间并不太迟。但其发展缓慢,直到19世纪鸦片战争前,仍只是稀疏地存在,未能象西欧那样导致一个工场手工业时代,在农业中更属微不足道。
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间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它出现于北宋,也有人上溯至唐,以至更早。多数学者是把它作为中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生过程,或其起点,认为它产生于明中叶,到清中叶有了发展。
比较严谨的看法,认为明中叶,在苏州、杭州的丝织业,广东佛山的冶铁、锻铁业中,已见多少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