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一个月倒是无所谓,要是第二个月还是无法完成,就可以让员工写检讨,第三个月还这样就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员工想申请劳动仲裁,他之前写的检讨,对公司来说就有用了。
看合同还有员工手册怎么写的,如果没有注明或者员工手册没有公示,那最好走协商解除合同,否则90%公司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