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被执行人给付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但是,实际操作中两至三个星期才能完全消除限高令很正常。因为根据协议,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完毕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将一般是在5个工作日内(需要有结案程序)向征信中心提供更新信息,征信中心接收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