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可见,如果发票符合其他法定抵扣条件的,在开票后360天内可依法抵扣申报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是360天,2018年10月份开具的到现在是在有效期内,是可以抵扣的。
只要你有专用发票。有合法的。有正规的公司都可以给你报销的合法抵扣的
应该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