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②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
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起诉离婚首先要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的证据证明文件,之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这些证据证明文件,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若法院受理你的案件,则会在法定期限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之后安排时间开庭,并向双方发送传票。这里有一点要特别注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开庭前的调解是必经环节。因民法典施行之后,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有些繁琐,有些夫妻干脆选择起诉离婚然后通过调解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这样反而比协议离婚更快了。
起诉离婚还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首先要撰写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起诉状主要包括4点内容:①原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住所、身份证号等基础信息;②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④写明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具状人,起诉时间。除起诉状外,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还要提交以下证据证明材料:①结婚证;②身份证;③子女的出生证明,若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还需要提供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④房产证、汽车购买合同等证明财产状况的证据;⑤对方存在家暴、赌博行为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